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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强化本科教改项目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

发布者:赵建辉发布时间:2018-06-28浏览次数:110

68日,山东理工大学出台《本科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》,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规范和加强学校本科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管理,鼓励广大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,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本科教学质量。

《办法》明确了本科教改项目的立项范围。专业建设类项目主要包括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建设、专业认证、专业负责人支持计划,及各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等。课程改革类项目包括课程综合改革、信息化试点课程、创新创业课程、通识教育核心课程、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项目、实验教学项目、课程教学团队支持计划等;对未经学校立项,但建设水平高、改革效果好,教学质量优的课程,经学校评估与认证后,视同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。一般教学研究类项目要紧跟高等教育教学发展趋势,紧贴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与发展要求,紧扣教学中的具体问题,围绕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热点和难点,以科学方法为依托,提交高水平的研究报告,提出教学改革的思路,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等。

本科教改项目立项根据学校发布的具体立项通知由各单位组织申报,一般每年组织1次;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根据评审意见确定立项项目,并发文公布。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4年,项目研究过程中主持人因故不能继续承担项目研究的,应及时提出申请,经所在单位和教务处同意后,可更换项目主持人。

项目经费实行一次立项、分年拨付、滚动管理,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;项目主持人负责项目经费的开支管理,所在单位分管教学的领导监督经费使用;项目经费务必在项目通过验收后一年内使用完毕,过期由学校统筹。

项目所在单位负责教改项目的日常管理,指导、检查项目的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,原则上每学期检查1次。教务处负责项目的结题验收和绩效考评,验收结果分为“优秀”“良好”“中等”“不合格”4个等级,根据验收结果等级予以奖励,奖金纳入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,验收不合格和无故终止的项目,其项目主持人5年内不得申报本科教改项目。(山东理工大学 范卫波)